何谓“流动儿童”?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日前,市民政局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德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德阳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清单共6大类24项。
这份《清单》涵盖教育保障、卫生医疗、基本生活、家庭教育、心理健康、城市融入等24项服务内容,各部门将在具体实施中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流动儿童。
“幼有所育”方面
3-6岁流动儿童享有学前教育服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德阳市口腔医院免费为0-6岁流动儿童提供口腔健康检查。
“学有所教”方面
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按规定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提供生活补助。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普通高中就读并在当地参加高考。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在校学费等政策。
“病有所医”方面
流动儿童享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享受异地就医备案和直接结算服务。
“住有所居”方面
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提供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弱有所扶”方面
对于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认定条件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协助流动儿童户籍地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在居住地提供临时救助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热线。
“发展保障”方面
为流动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流动儿童中的重点关爱保护对象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风险评估;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为有需要的流动儿童提供心理援助热线,为遭受欺凌和伤害的流动儿童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和帮助。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流动儿童精神文化生活。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犯罪行为,向流动儿童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开展流动儿童城市融入支持活动,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我市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不断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