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保障标准,夯实基本生活基础。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提升保障水平。自2024年1月起,全市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1600元/人·月提高至175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由1200元/人·月提高至135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执行。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238.37万元,惠及孤儿30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58名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7名,有效保障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需求。
拓展保障范围,构建多元支持体系。深入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仍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孤儿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助学金,今年累计发放助学金52.69万元,助力257名孤儿顺利完成学业。全面推进“孤儿康复明天计划”,投入资金61.26万元,为16名孤儿提供医疗诊治和康复治疗服务,为38名孤儿完成健康体检。创新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筹集专项资金用于“助学圆梦”“烛火守护”等关爱项目,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格局。
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养育照护质量。市儿童福利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区域化集中养育模式,集中代养县(市、区)孤儿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名,有效破解基层照护难题。深化“类家庭”养育改革,建成家庭式居所5个,为26名儿童提供模拟家庭环境,累计为40余名儿童营造家庭化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