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自愿申请的方式,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4月1日,民政部会同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
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2022年5月15日,民政部、中国残联升级线上申领方式,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民办发〔2022〕8号),实现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通”、四川省政务服务平台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