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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
怎样开具死亡证明?
发布时间:2025-05-13 来源:社会事务处

(一)在医疗机构死亡的,由医疗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二)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它场所正常死亡的,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三)无名、无主或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和火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