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为充分营造全社会“孝老、爱老、助老、敬老”良好氛围,民政厅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三项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在民政厅统一领导下,设立活动组委会,负责三项评选的组织、协调、评审和宣传、颁奖等工作。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将最终评出“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各10名。
三、参评标准
(一)“最美老人”参评标准
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遵纪守法,具有四川省户籍、年满60周岁(身份证上出生时间在1960年8月30日以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老人均可参选。
1.自觉践行新时代积极老龄观。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弘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精神,对自身工作、专长和业余爱好能不断传承与创新;崇尚科学,主动学习,博学有才,积极进步;能够诠释和塑造出乐观向上、与时俱进的新时代风貌,生活中发挥正能量,学术上做出新贡献的老人。
2.积极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利用自身多年积累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参与社会,发挥余热。在抗击疫情、互助养老、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维护稳定、环境保护、关心下一代、社区共建、健康卫生、文化体育及关爱空巢、高龄、失能老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扶贫济困、捐资助学、赈灾救灾等公益事业中作出贡献、社会认可度高的老人。
3.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自觉宣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之以恒地参与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的老人。
(二)“孝亲敬老楷模”参评标准
凡具有四川省户籍公民,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评。
1.坚定的政治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向上的感召力。积极组织参与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在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作出贡献,倡导新时代积极老龄观,激活人们孝亲敬老的精神力量。
3.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崇高的道德品质,在养老、孝老、敬老方面的事迹感人、影响面大、带动力强,具有良好的舆论引导作用。
4.主动作为的参与精神。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恳,无私奉献,受到所在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在繁荣老年文化、重视老年精神关爱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典型,在社会上广为传颂;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积极主动投身于疫情防控为老服务工作,具有模范引领效应。
5.强烈的为老服务意识。乐善好施,关心和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捐助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惠及老年群体成效显著,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优秀养老护理员”参评标准
凡具有四川省户籍公民,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参评。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养老护理员一线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
3.工作认真,服务到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了解各项安全应急常识。
4.服务对象普遍认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重大护理差错事故。
5.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出色的工作实绩或感人事迹。
6.长期(8年以上)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受到省、市表彰或参加培训获得优秀成绩,以及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养老护理员可优先进行推荐。
四、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和初选推荐、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名单公示、颁奖宣传等五个阶段进行。第一届已被评选获奖人员不再参与本次评选申报。
(一)宣传发动和初选推荐(9月10日—9月25日)
1.评选组织:初选推荐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市(州)民政局负责组织本地三项评选宣传发动、报名及初选工作,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审核、整理、分析并提出评估意见,开展查阅申报材料、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等工作,最终确定“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优秀养老护理员”各1名候选人报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直部门(单位)“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推荐工作,各推荐3名候选人报送民政厅。
2.材料报送:推荐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时报送)、相关活动照片(电子版)。具体要求:《推荐表》内主要事迹材料篇幅不超过2000字(用于专家评审组评阅);事迹简要材料篇幅不超过300字(用于网络投票);每份推荐表需另附被推荐对象的横版生活照或工作照两张,且照片像素不低于800。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4日。
(二)网络投票(9月30日—10月8日)
通过四川在线、民政厅门户网、《晚霞报》等媒体集中分别展示“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养老护理员”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并通过微信投票平台对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三)专家评审(10月9日—10月11日)
评委会对入围候选人及其事迹进行分类整理,结合日常了解走访、实地考察以及网上投票的结果进行评审。其中评委会评审打分(权重60%)、网络投票得分(权重40%),分别评选出10名“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楷模”和“优秀养老护理员”。
(四)名单公示(10月12日—月18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政厅门户网及公众媒体上对最终评选出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五)颁奖宣传阶段(10月24日—11月30日)
对最终获选人员进行现场颁奖,并制作获奖人员专题片在四川电视媒体进行宣传展播。活动期间将通过四川电视媒体、四川在线老年频道、《四川日报》、《晚霞报》等多家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集中展示评选出的优秀人员先进事迹。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在组织本地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46号),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加强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各市(州)要确定一名三项评选联络员,便于工作联系对接,于9月10日前将联络员联系方式报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联系人:四川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付晋 孙竹玲 游文慧
联系电话:028--86153811;028-84423068(兼传真)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手机号码:18828095822
联系邮箱:971672725@qq.com
附件:1.《2020年“四川最美老人”推荐表》
2.《2020年四川省“孝亲敬老楷模”推荐表》
3.《2020年四川省“优秀养老护理员”推荐表》
4.《三项评选联络员基本信息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