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民政部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四川省民政厅对2016年印发的《四川省民政厅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川民发〔2016〕135号)修订为《四川省民政厅处置到省集体访和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现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到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23001(传真)
电子邮箱:1342532495@qq.com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月15日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民政部信访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四川省民政厅对2016年印发的《四川省民政厅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川民发〔2016〕135号)修订为《四川省民政厅处置到省集体访和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现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2月1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到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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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