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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2日   【字体:     】  

为加快推进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工作实际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具备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或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岗位职责

数据分析与管理

1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本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研究生:计算机应用技术

负责中心信息系统数据分析与管理、PC和视频会议的运行维护,承担系统建设等信息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应将《报名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打包发至邮箱:79064212@qq.com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1918:00止。

四、资格审查

我中心综合部负责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审查者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由中心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内容如下:

1.求职动机与发展潜力;

2.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性;

3.应变能力、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

4.实际操作技能展示。

六、体检

按照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医院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经招聘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齐全;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的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3.应聘者报到时需提交近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招工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解释权归省认定中心所有。

联系人:刘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62379201;(02885535267

附件:报名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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