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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会理县设立县级会理市的批复(川府函〔2021〕2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字体: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会理县设立县级会理市的批复

川府函〔2021〕28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撤销会理县设立会理市(县级)的请示》(凉府〔2019〕20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会理县,设立县级会理市,以原会理县的行政区域为会理市的行政区域。会理市人民政府驻古城街道县府街50号。会理市由凉山彝族自治州管辖。

撤县设市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州自行解决。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