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四川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制作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服务提供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民政厅《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
(二)主要内容:经竞争性磋商后承接服务的机构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制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共七部,时长为30秒/部,动画均为原创,内容要求丰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观众观看需求。画面有节奏感,动静结合自然,达到高效传播、吸引受众、广泛共鸣的效果。
(三)技术要求:
1、数量和时长:
1.1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共七部;
1.2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每部时长30秒。
2、格式及分辨率:采用MP4、mov格式,影片分辨率为1920*1080。
3、画面:作品均为原创动画视频,画面和角色设计上要充分体现四川特色,动画内容要求丰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观众观看需求;画面有节奏感,动静结合自然,达到高效传播、吸引受众、广泛共鸣的效果。
4、配音:中文普通话解说,带有感情表达,配合不同画面表现不同的情感。
5、色调:色调给人起伏感,让画面有活力、有气势、有美感。
6.背景音乐:背景音乐要求原创,有自主版权;背景音乐配合画面的节奏而转换,如奋进画面配以节奏感强的音乐,以表现激情;舒缓画面配以轻音乐,达到抒情效果。
7.整体效果:宣传片内容紧密结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重点,做到制作精良,内容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知识点明确,有教育推广意义,具有良好的传播性。
(四)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片项目制作方案;
4、类似项目经验材料;
5、竞争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参加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和技术人员名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银行转账凭证或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应编制竞争性磋商申请书并密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2点之前交四川省民政厅儿童保障处(四川省民政厅六楼614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欢迎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来电或来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民政厅
地 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 编:610061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84423071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