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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排山倒海力量合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致全省社会组织及从业者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25日   【字体:     】  

全省社会组织及从业者: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众多事实表明,非法社会组织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重侵蚀合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社会基础,严重扰乱市场规范运行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整治。

非法社会组织,无论百变、终归非法,必须重拳出击、露头即打。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及非法行为,更须举全社会之力,查识乱象、合力围堵,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和环境。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特发出“五不四要”倡议:

一、不成立、不加入非法社会组织。

二、不参与、不支持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

三、不勾连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任何活动。

四、不为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和便利。

五、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代言”进行虚假宣传。

六、要增强大局意识,从维护自身利益、社会稳定和谐出发,充分认识非法社会组织的重大危害性,自觉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

七、要增强防范意识,在参加社会组织活动前,通过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核实该组织的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八、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加强宣传,争当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表率,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及时举报、举证,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九、要增强法治意识。健全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依法自治、规范治理的内控制度,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始终保持公益、合规、自律的良好社会组织形象。

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坚信,每个人出一份力就一定能汇聚成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一定能铲除非法社会组织的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营造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祥和喜庆氛围。

                              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