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加强对民政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的研究,持续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民办函〔2021〕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有关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研究,不断提升新时代四川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着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有效转化为解决当前基层治理突出问题、民政事业发展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切热点问题的具体政策举措,持续推动民政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为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组织实施
(一)开展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选题研究
民政部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申请者可在《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附件1)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以结合实际围绕选题所涉及的内容自拟题目;可以单位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或多人联合申请。申请者须填写《2022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立项申请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mzkt2019@163.com。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相关要求详见民政部网站发布的《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5204&mtype=1)。通过民政部立项评审的课题须及时报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开展民政政策理论自主研究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新时代民政工作特征,紧扣“十四五”民政“583”发展架构要求,围绕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大战略,突出“小切口、深研究”,精心谋划年度研究课题,开展民政政策理论自主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小、快、灵”研究成果。厅机关各处(室)可结合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业务工作调研同步开展研究;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可立足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开展研究。同时,对未通过民政部立项评审的课题也可开展自主研究。
(三)积极参加优秀研究成果评选
2022年将举办新时代首届四川民政政策理论研讨会和年度优秀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评选交流活动,对年度优秀研究成果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通报并颁发证书。参加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评比的研究报告,民政系统内的由各市(州)民政局统一报送,其余的由作者自行报送。原则上每个市(州)提交的研究报告不少于3篇,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事业单位提交的研究报告不少于1篇。
各地、各单位需于7月15日前将研究报告和《2022年参评研究报告基本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民政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统一评审,并择优报送参加民政部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优秀研究成果评选。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思想认识,要把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作为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实践的重要环节,切实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研究力量,强化相关经费保障。
(二)高效开展研究。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高校、研究机构等智库优势,广泛动员和联合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政策理论研究,注重运用科学研究方法,不断提高研究质量,加强成果转化,确保研究成果符合和反映我省民政工作的实际,做到研究成果有理论、有数据、有分析、有转化。
(三)规范撰写报告。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选题研究报告正文不少于1万字,若有专题调研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民政政策理论自主研究选题研究报告每篇不少于5千字。报送研究报告必须是从未在报刊等媒体发表过,且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的原创稿件,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字责任由课题组或作者承担。研究报告的格式和规范详见《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四川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李垚
联系电话:028-84424393
电子邮箱:scmzzcfg@163.com
附件:1.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选题
2.2022年参评研究报告基本情况表
3.2022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报告写作要求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