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四川省民政厅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考核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2日   【字体:     】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四川省民政厅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考核评价项目将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程序确定服务提供方,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民政厅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考核评价项目。

(二)主要内容。经竞争性磋商后承接服务的机构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成都成华区40个县(市、区)为2021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的通知》川民发〔2021〕40号中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评分表对全省40个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价。

(三)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二、竞争性磋商内容

主要包括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及成员简介、机构资质、项目初步方案、执行同类项目业绩、评估预算等内容。

三、参加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和技术人员名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银行转账凭证或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材料

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应在公告3个工作日内领取采购文件(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在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四川省民政厅6楼611办公室报名领取),领取采购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编制竞争性磋商申请书并密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252614:30前交四川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处(四川省民政厅六楼61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欢迎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机构来电或来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四川省民政厅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编:610061

联系人:孙若丹

电话:028-84423060、84423061(传真)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