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10号)要求。经单位推荐,市、县民政部门审核等程序,研究形成“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专项表彰拟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6日-2022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反映。
联系人:四川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 王波
地 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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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9月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