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资金:
最高限额28万元。
三、项目要求:
1.对照《2023年度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全省21个市(州)2023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作出量化评价。
2.开展2023年度社会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抽样走访调查,抽样走访调查范围:全省21个市(州),每个市(州)选取两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各选取2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21个市(州)的集中供养机构、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
抽样走访调查对象类别及数量:社会救助对象总计不少于2100户(人)。另有同样数量的电话访问任务。
3.走访调查时间: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4.项目不得转包、分解给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5.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2月,形成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报告。
四、比选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具备的调查经验和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记录);
4.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比选资料的取得:
有意参与委托服务项目比选的单位,须于2023年11月2日9:00至12:00和14:00至18:00在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203室,持下列证件领取比选文件:
(一)法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如非法人代表领取比选文件,须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
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比选时间:2023年11月9日9:00。
八、比选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203室。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8-84423023。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