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拟对《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指导规范》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人:四川省民政厅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指导规范》编制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各8万元
五、竞争性磋商流程:
(一)发布《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指导规范》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邀请机构报名;
(三)评审打分并确定中标候选机构;
(四)按程序报批确定中标机构。
六、项目概况
编制《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鉴定规范》《四川省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指导规范》。
七、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地方标准起草经验、专业能力和项目团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领取项目单位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4日下午14点至17点30分,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九、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30日下午15点,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十、开标日期及地点:2023年3月30日下午15点30分,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柳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23036、84423032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