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至4月14日,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四川省全省性社会组织审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征求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主要集中政府财政补贴年审、拓展审计类型、优化组织实施流程、加强对自主选聘审计的监督、完善公益审计服务机制、明确费用支付时间节点等方面,共采纳1条;未采纳1条,未采纳原因为:社会组织作为非营利性法人,可以依法依规依章程在业务范围内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和取得经营服务性收入,从而支撑社会组织正常运转,但是所取得收益不得向捐助人、设立人、负责人、理事和会员分配或变相分配。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