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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举行《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字体:     】  

为了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民政厅拟就《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四川省民政厅举行。

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七十二条至第八十条);

(二)对《条例》其他内容的意见。

三、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条件

1.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附件2)的全部内容,并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6: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smztyl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确定参加人数为20人,其中,听证陈述人16人,听证旁听人4人。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时,省民政厅将根据听证事项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涉及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附件1: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2: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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