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民政厅拟就《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四川省民政厅举行。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七十二条至第八十条);
(二)对《条例》其他内容的意见。
三、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附件2)的全部内容,并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6:00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csmztyl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确定参加人数为20人,其中,听证陈述人16人,听证旁听人4人。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时,省民政厅将根据听证事项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涉及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