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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厅召开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0日   【字体:     】  

58上午,民政厅召开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推进会听取各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杨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市级全覆盖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创新举措。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市级全覆盖,是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培育、发展、监管、执法及作用发挥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重要一环,也是建设区(县)街道社区(村)全域联动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级。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孵化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强调,民政厅党组将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市级全覆盖列为“2021年全省十件民政大事,专门制发实施方案,明确3月底前确定建设方案,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8月底前投入试运行,10月底前有效开展活动的工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建成并有效投入运行、圆满完成厅党组的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工作谋划再思广度,聚焦实现“建设好、运行好、作用发挥好”目标,着眼长远、系统考量,既打造社会组织培育成长的孵化器、规范建设的矫正器,更要服务于、社会组织顶层制度、领导决策、党建引领、孵化培育、政策扶持、激励保障、作用发挥、全生命周期管理八大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再加力度,按照厅党组确定的“3月制定方案,6月完成建设,8月投入运行,10月有效开展活动工作安排,拿出任务书、列出时间表、制定作战图,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充分借智借力。指导督促再增强度,建立工作进展通报机制,通过微信群晒”“点对点督”“”实打实考,督促各市(州)孵化园如期高质量建成并有效投入运行。

全省21个市(州)社会组织管理科(处)负责同志、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同志,以及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项目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当日下午,与会人员还在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参加了枢纽型社会组织供需对接会。来自上海、内蒙古、四川等地的26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对接会上介绍了各自机构的项目经验、孵化能力、服务方向等情况,各市(州)民政局发布了购买需求,双方就整体设计、功能布局、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