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作用,我们郑重向全省各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党建引领,主动作为。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动员引导本组织和会员单位,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在服务乡村振兴广阔舞台上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需求,精准对接。全省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有实力、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要在走访慰问的基础上,帮助帮扶对象链接社会资源、谋划长远发展途径。主动参与“蜀公益·哺桑梓”等服务乡村振兴品牌活动,与基层一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
三是发挥优势,展示风采。行业协会商会可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带动会员单位为帮扶地区引入产业项目和资金,助推帮扶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学术类、科技类、专业类社会团体和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可积极参与捐资、捐物和消费扶贫等项目,在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慈善组织可重点支持资金需求较多的帮扶项目,为当地链接资金、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助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
希望已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持续为服务乡村振兴作出奉献,还未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助力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