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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x65779700/2025-00020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2025-07-25
  • 发布日期:2025-08-01
  • 文  号:川民发〔2025〕8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2025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26/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20/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74/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06/月。本标准从202571日起执行。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据此调整2025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报民政厅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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