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党支部组织领导下,柳林村村民广泛参与议事协商,形成“大事共商,小事互助”良好氛围,这是平昌县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平昌县把基层党的建设、基层民主自治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建立起群众说事、干部议事、支部管事、分类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党支部+村民说事会”治理新模式,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架起了一座党群“连心桥”。
一、搭建说事平台,畅通议事渠道。柳林村早在2003年就建立起村民说事会,经过20年的不断发展,现已比较成熟。其基本构架是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由群众推荐德高望重的村民为说事长,乡贤、党员、群众代表为说事会成员,每月定期召开说事会。说事会主要就矛盾纠纷化解、三务公开执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修订、文明乡风涵养、富民产业发展等内容进行商讨决定。“以前大多是解决村里的问题和矛盾,现在主要讨论产业发展方面的事,一旦讨论决定后,就会在村民微信群和村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如果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异议,就会参照执行。”
二、规范说事流程,及时回应诉求。村民说事会坚持群众说事,明确说事重点,将群众说事内容编制形成说事清单,会议可以围绕一个主题或侧重一至二个方面展开。统一建立“党支部+村民说事会”工作台账,将来信来访、议题收集、办理事项等形成专卷专档。坚持干部议事,说事长收集的说事议题,交由村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坚持支部管事,村党支部发挥组织领导、统筹揽总的作用,对群众所说之事、干部所议之事,做到精心组织、推进落实。坚持分类办事,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说事会能够现场答复的,立即予以答复;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协商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并在下一次说事会上公布办理结果。
三、创新说事方式,提升服务质效。除了成立村民说事会,柳林村还专门成立了法治宣传队和调解委员会等,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化解民生诉求。建立“社会组织+说事”,结合村民议事小组、调解委员会、红袖标队伍、治安巡逻队、法治宣传队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信息收集、说事议事、信息反馈等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综治保障+说事”,依托村综治中心,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等参与前期信息收集,化解矛盾纠纷,构筑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立“法律服务+说事”,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载体,组建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法治调解组织,参与“说事”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