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层基础” 推进“共建共享” ——近年来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综述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时间: 2019/11/7 10:11:0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每到一地视察,都会深入街道乡镇、城乡社区,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新观点、新论断:基层工作很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要有一个坚强的基层政权”“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持依法稳妥、开拓创新,实现历史性突破,有力服务了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

——法规政策有效创制

“2+8+15”,迈上体系化构建新征程

强而有力、实而有效的法规政策支撑,是事业发展的基本依据。四川省民政厅适应客观形势,着眼发展需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自治法律规定,扎实推进地方性法规修订修正工作。2015年,推动十二届省人大会常委会完成了《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2个地方性法规的修订修正,前瞻性地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细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的法律实践路径,切实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扣中央和四川省委重大部署,立足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实际需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紧跟时代发展脚步,围绕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关切,扎实开展政策创制,构建了立柱架梁的政策体系。2013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加快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的意见》《关于完善以城镇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等8个重大政策文件;单独或联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农业厅等部门在社区减负、村级档案管理、依法治村(社区)等方面加强政策创制,推动出台了15个政策指导性文件,为推动新时代四川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四川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制定落实基层治理在机制、阵地、队伍、服务、规划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省上下基本构建起较为完备的三级政策体系。

 

——基层民主生动实践

86.5%98.18%99.56%10项制度……,群众自治实践实现新加强

这些年,在基层民主自治实践中,指导各地以村(居)民为中心,强化村(居)民主角地位,把知情权亮给村(居)民,决策权还给村(居)民,监督权赋予村(居)民,确保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四个自我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等五个民主真正得以落地落实,依法保障了基层群众的民主自治权利。

四川省民政厅始终把做好换届选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先后圆满完成了四川省第九届、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选优配强了城乡居民身边的带头人队伍,切实保障广大有选举权的村(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特别是在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四川省民政厅在总结第九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建立部门审核机制,结合实际列出负面清单,严格人选标准,细化明确资格条件。通过依法民主推选,全省94.5%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中共党员担任,其中86.5%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一次性选举成功率比上届分别达到98.18%99.56%,比上届分别提高0.6%0.9%,走在了全国前列。

指导各地不断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评议、立约、监督等10项制度,重点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村(居)民自治制度体系,全面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协商实践,基本实现了村(居)民自治制度具体化、体系化。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普遍建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和规范运行。

 

——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发展

2亿元,100亿元,95.3%44.5%……,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川省民政厅坚持以规划为引领,以标准化建设为导向,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先后直接安排城乡社区建设补助资金近2亿元,撬动市、县两级累积投入经费100多亿元用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起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便民服务网点为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截至2018年底,全省社区服务设施总面积达到270余万平方米,累计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3053个,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达到了300平方米以上,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5.3%44.5%。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治理等重大任务,推广提升中江经验,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群众公认、接上地气等原则,指导5.3万个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纳入约定范围,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定、民事民办,让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的自觉行为。针对红白事大操大办问题,20189月,四川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对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的建立、人员的组成、责任的落实进行了有力的指导,促进群众以自治方式解决问题。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有11089个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占村(社区)总数的22.4%。全省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积极发挥作用,动真碰硬开展监督,有效遏制了城乡基层滥办大办酒席现象,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切实引导形成文明乡风。

坚持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思路,推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和复杂矛盾时勇于创新,积极发动群众,充分吸收人民群众处理各种社会问题时的经验智慧,群策群力就地化解各种公共问题和社会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切实提升改善基层综治水平,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治理机制建设,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效应。四川省有1.3万个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文体健身、扶老助残、慈善助学等社区服务项目,直接惠及2500多万城乡社区居民。扎实推进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城市和农村社区治理创新、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等工作,先后成功争创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3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4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5个,争取5个社区工作法入选全国首批10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国家级试点、实验、示范数量居全国前列。围绕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村规民约、和谐发展等全面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四川省53个村(社区)被命名表彰第六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指导市、县切实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会同四川省依法治省办、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司法厅对各市州推荐上报的131个省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进行考核验收,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四川省依法治省办、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司法厅出台了《关于命名四川省依法治村(社区)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川法组〔20157号),命名了50个省级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单位,起到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会同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依法推选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所产生的人民信任、热心公益、会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基层政权建设有新的成就

551项,122242万元,……,注入新活力取得新突破

四川省民政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意见》,多举措推进新时代全省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群众办事更方便了。

四川省先后发布了《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社会工作督导基本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等省级地方标准。落实国务院和四川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公布公共服务事项551项,其中省级367项,市级321项,县级及县级以下370项。

全省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社会服务兜底、公共体育普及等五大公共服务工程。2018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22242万元,安排省级预算内资金7086万元,支持19个区域中心养老服务体系项目、12个乡镇卫生院、101个普惠性幼儿园、128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双语寄宿制学校及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建设。按照利企便民的原则,鼓励依法按程序将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展到银行、邮政等企业网点,利用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化设备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述求和为民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办。截至2018年底,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基本具备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的技术条件,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能上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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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