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近年来四川省社会救助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综述

来源: 四川省民政厅  时间: 2019/11/7 10:11:10

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他们是总书记的牵挂,是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

低保家庭阳光少年向人们娓娓道来,饱含着对命运的抗争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的款款述说中,话不尽感恩之心和奋进之情。

温暖在大巴山传递,关爱在大凉山飞扬,民政人用热血、汗水和行动铸就大爱四川丰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心系民生,高度重视保障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民政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使命。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四川省已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始终坚持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点,制定符合困难群众利益、满足困难群众需求、确保困难群众满意的好制度、好政策、好措施。2014年,出台《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体系。民政厅牵头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省每年近500万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

4000万”: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始终坚持以关心困难群众安危冷暖为着力点,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18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8.5万人,占全国低保总人数的9.7%,占全省总人口的4.8%,较全国高1.6个百分点;保障特困人员48.5万人,占全国特困人员总数的9.8%,占全省农村老年人口的4%,保障人数居全国第一。2012年至2018年,救助保障低保、特困人员达3000余万人次,实施医疗救助950万人次、临时救助320万人次。四川省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缩小城乡差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12.5%、22.5”: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大幅提高

始终坚持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为支撑点,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大幅提高,让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2014年起,四川省政府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16元/月、4030元/年,分别比2012年提高221/月、2319/年,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2.5%、22.5%。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594/月、484/月,分别比2012年提高251元/月、318元/月,年均增幅12.1%、12.6%。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了照料护理标准:一档230元、二档134元、三档55元。临时救助人均达851元。牢牢兜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138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有力推进

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为关键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2018年全省1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个深度贫困县29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1%,2016年增加17万人;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达到3720元/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加大因病致贫群众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特大疾病兜底保障等工作,2012年至2018年全省共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00.7亿元,重点倾斜贫困人口

4605”: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得到加强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3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建立四川省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1个市(州)政府相继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183个县(市、区)建立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数量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部分村(居)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最低生活保障协理员;乡镇(街道)依托办事大厅、帮扶中心等现有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各地建成县、乡镇(街道)、村(居) 社会救助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4605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方便困难群众申请相关救助。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省已录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数据500万余条,基本建成覆盖全省所有救助业务管理单位的省级数据中心。建成并投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通过核对系统比对数据,实现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含跨区域核对),对相关数据的动态监测和汇总分析,为社会救助和相关社会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100万”:救助管理规范服务日益强化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救助服务网络,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服务规程,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设施建设、优化救助服务,强化站内照料、创新寻亲方式,强化部门联动、构建三位一体,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努力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得到发现、及时受到救助。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10个救助管理站被评定为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其中成都市和乐山市救助管理站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内江、泸州等市、县22个救助管理站被评为“四川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有序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成都市、绵阳市游仙区、乐山市井研县和眉山市仁寿县四市、县(区)纳入全国试点地区,成效明显,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促进了救助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有效助推救助管理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2012年以来,全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100万余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10万余人次。

社会救助对象面宽量大,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救助实施各方关注。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明确目标任务,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推进四川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全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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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