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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36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0〕359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字体:     】  

民进四川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养老体系的建议》(第0036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具体、分类指导的养老服务政策,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在政策支持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实施养老服务十三五规划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文件60余个,涵盖养老服务各个领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全面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业纳入全省“46”现代服务业体系,作为六大成长型服务业之一高位推进。2018年修订《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维护好老年人权益、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奠定了法治保障。去年12月,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议在眉山召开,清华书记和尹力省长对做好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作出批示,提出要求,会议对扎实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安排。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强调: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实施七大工程,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今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积极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强村级养老服务设施。省政府已经批复同意成立省级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目前,各级各有关部门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形成了全省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格局。在激励机制上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如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省级设立的涉及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截至目前,我省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补贴制度上,我省着力破解养老难题,出台了针对养老机构建设、适老化改造及运营等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相关财政补贴政策,构建了养老服务发展支持机制养老机构建设方面,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9万元,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5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6.5万元;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方面,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1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方面,对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省财政全面落实上述养老服务发展补贴政策,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养老机构予以补贴,全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增加了有效服务供给,提高了服务质量。

下一步,我省将积极推动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衔接,研究制定我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四川省医疗康养服务产业培育方案》,召开全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为老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同时,将通过加强政策辅导、优化纳税缴费服务、提升办事便利等措施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继续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我省养老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根据我省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继续落实养老服务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补缺补短,提质增效

二、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提升服务精准性

居家社区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载体,适合国情省情、适应社会需求、符合发展趋势的普惠性养老模式,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省着眼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题,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中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明确,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志愿互助服务为补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以来,我省出台《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了全省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规范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支持服务。制定《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指导各地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内容,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等融合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领导体制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协调和组织开展老人活动及关爱帮扶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三、关于完善投入方式,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培育

在政府投入上,我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健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近五年,全省投入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超过100亿元,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津贴20.1亿元。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达1100万人次。十三五期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64亿元,支持101个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成都市成功争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首批试点城市,并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798万元,支持万瑞、天佑等4家民办养老机构共6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在金融支持上2015年以来,省财政建立了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从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风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支持鼓励直接融资等七大板块组合实施34项财政政策,着力提升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资源配置水平。该政策为普惠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予以信贷支持。自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兑现奖补资金39.14亿元,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获得奖补约3500户次。鼓励运用PPP模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效率和能力。截至20207月底,全省PPP项目库中医疗、养老领域项目26个,总投资195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精准对接国家投资方向,分时序做好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大力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或探索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支持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发展。

四、关于推进医疗、养老资源与机制的整合,做到医养并举,加强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

我省全面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一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发展规划(2018-2025年)》,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等形式强化合作,组建内涵丰富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截止2019年,全省医养结合签约2670对。二是重点支持攀枝花、德阳、广元、雅安4个国家级和自贡、乐山、遂宁、内江、南充5个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开展试点探索,形成了与中医养生保健相结合的康养旅游模式,培育了商保医养度假医养等产业发展模式。目前,攀枝花市社区医养护一体化模式、广元市生态医养模式、雅安市五十百千万医养工程、德阳市旅居医养娱综合项目、自贡市“234”行动计划等形成地方特色。三是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健康养生优势,大力发展中医旅游项目,推出中医针灸、按摩、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病防治、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养生、中医药疗养康复等健康旅游品牌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全域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支持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医学科,鼓励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区,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

五、关于强化服务质量标准实施,规范养老场所医疗保障建设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成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养老机构达3140个、床位38.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服务床位31张。医养结合方面,服务机构达2023家,护理型床位10万余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持续增强。在智慧健康养老上,持续强化政策支持,出台了《四川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明确了到2022年我省智慧健康养老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强产业扶持,涌现出四川长虹、久远银海、成都科创智远等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初步构建了从终端产品到服务平台、应用解决方案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链,基本形成了以成都为核心的一区两片三带的产业发展格局。在标准制定上我省历来注重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设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等一系列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我省城乡社区机构养老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更加清晰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谋划部署,结合我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项目化推进养老服务七大工程,统筹规划。全域推进医养结合,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医疗卫生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2022年,力争将四川打造成西部养老服务高地、全国养老服务示范省,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基础上,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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