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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74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1〕12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  

周世杰委员

提出的《关于在推进村镇合并过程中加强乡土文化保护的建议》(第0974提案)收悉。经商文化和旅游厅并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改革初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委发〔201922号)在“关于新设乡镇名称”等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上,就强调指出“新设乡镇名称确定要充分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反映辖区内干部群众的美好愿望和追求,尽可能以原有乡镇名称中的一个作为合并后新乡镇的名称,历史文化名镇和古镇名称应予以保留。新设乡镇的命名,特别是新命名的应严格控制,须经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意见;一时难以统一意见的,由县级政府确定备选方案,市(州)区划地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确定;仍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由省区划地名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

2020223日印发的《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委发〔20206号)中就“合理确定村名”明确要求“新村命名应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传承、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在听取民意、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审定。同一县域内应避免重名,需启用新名的,按程序报县级政府审批”。

72日印发的《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202014号)中提出的“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中就明确了“开展乡村文脉保护传承、最美古镇古村落创建行动,积极创建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支持因地制宜建设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陈列馆)”。

同时,为深入贯彻2020623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级领导干部和市厅主要负责同志读书班上的讲话以及20207月底在绵阳市蹲点调研时的指示精神,抓紧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构建持续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快实现调适、调顺、调优、调强的目标。我厅聚焦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坚持问题、基层、利民、发展、目标、结果六个导向,统筹46个省直单位围绕28个专题,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送审稿)》24个专项工作方案(送审稿)。

其中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工作方案》从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布局”“突出中心乡镇、村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供给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数字文化建设行动”“推广社会共建创新行动”“推进涉改村镇文明乡风建设6个方面做了具体细化。如5年内打造200个中心乡镇文化综合体,2020-2022年连续三年共支持150个乡史村史和社区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并给予补助等。

202133日,省委召开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题培训会,省委副书记邓小刚就1+24+1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傅思泉《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工作方案》作了解读,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会议当天,《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16号)印发各地。34日,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2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两改组〔20212号)印发各地。

综上,您建议中的工作均已由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感谢您对全省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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