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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833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1〕215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  

尊敬的朱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026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于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在政策制定方面,2014年以来,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性文件60余个,从设施建设、机构责任、政府投入、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和设计。2018年,修订颁布了《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2020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方向和工作抓手,我省养老服务制度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在立法规划方面,2018年启动立法调研,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等5个专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实情、厘清了思路。成立了由专家、省市县养老服务骨干人员组成的立法和规划工作专班,多次组织相关专家、部门、行业代表讨论座谈,省人大召开了立法座谈会,邀请省政协专题座谈协商,目前,《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基本成型,即将报审,《四川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已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推动落实方面,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省政府已经批复同意成立省级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2020年起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目前已完成对市州和省级机关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初评工作。民政厅充分发挥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作用,先后2次与30个相关省级部门对接联系,汇总整理各责任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近3年工作规划,2年来,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超过22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养老服务七大工程正在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四川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突出做好《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按照上下一体、纵横协调、适度前瞻的四川养老服务发展思路围绕我省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堵点”“难点和亟待以规划和法律条款形式明确的工作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和《条例》立法起草工作。继续研究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领导工作体制机制。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省级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解决我省养老服务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抓好七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继续抓好2021年度各市州和省级机关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多元化保障机制

我省历来重视建立政府、市场、家庭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一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家庭照护的作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近年来,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居家养老硬件条件,着力增强家庭照护的能力,使家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照护服务。在成都等地试点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二是加大政府兜底保障力度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20余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近80亿元。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75万个,床位57.5万张。各类医养服务机构达2023家,护理型床位10万余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持续增强。三是全面推动社会化改革我省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全面放开我省养老服务市场,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提升登记便利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2018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全省普遍实行备案制四是加大财政优惠力度,目前,省财政建立了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从支持做大金融产业、促进扩大信贷增量、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风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基础金融服务、支持鼓励直接融资等七大板块组合实施34项财政政策,着力提升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资源配置水平。该政策为普惠性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包括民办养老机构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予以信贷支持。自政策实施以来,省级财政累计兑现奖补资金39.14亿元,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获得奖补约3500户次。五是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2013年以来,国省两级出台了系列文件,切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全省累计下达民办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计划1.5万亩,统筹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对符合规划计划的用地,坚持绿色通道,加快用地报批和供应。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夯实养老服务保障基础,加强公办养老机构优质项目储备,不断改进和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夯实家庭养老基础。继续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公私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和转型养老服务设施工作。继续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我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工具以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发债并调回四川使用的养老服务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分档分段贴息。继续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差异化养老服务,推动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继续细化落实土地支持政策的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设置规划建设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同步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位置及规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配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未达到规定最低标准的,不得通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

三、于借力成渝双城协同发展,建立共建共享新模式

2019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战略部署,推动川渝两地养老服务资源统筹和整合,促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一是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先后与重庆市签订了《川渝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川渝黔三省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互惠合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召开了川渝两地民政部门深化民政领域合作座谈会,签订《川渝民政合作框架协议》。二是促进重点项目落地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重点择优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相关市养老机构建设,安排资金16480万元支持自贡、泸州、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达州、资阳等市新建公办养老机构11个、新增床位2600张,探索形成川渝养老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格局。2021年,川渝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工作全面开展。川渝两地共同推进全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领域数据互联互通。三是全面开展交流合作。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攀枝花市与重庆市綦江区签订康养产业发展合作协议,广安市与重庆市渝北区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认证互认工作,有效搭建起两地经验交流和供需对接平台。2021年,成都市、重庆市联合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成功举办第5届中国成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川渝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合作公建共享。继续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交流,相互参与和支持举办老年产业相关博览会,积极筹办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继续支持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推进川渝养老机构星级联合评定、服务质量联合监测评价。指导成渝地区各市、县(区)加强区域合作,支持社会企业在成渝地区推进普惠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川渝养老服务政策协同机制,制定两地养老服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异地处罚通报机制、防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川渝养老服务市场政策指引,统一编制发布区域内养老政策汇编、养老服务设施名录、分布图册等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开展川渝地区养老机构设立备案一网通办工作,促进民营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

四、于加强城乡统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我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七大工程,不断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在城市,将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作为城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现已列入2021年我省民政十件实事加以推进。去年以来,陆续印发《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等文件,已形成《四川省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规范》(草案)和《四川省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导则》。重点培育发展一批优质养老机构”“一批优质老年食堂”“一批养老类社会组织”“一批智慧养老企业”“一批养老服务示范社区,丰富社区养老内容和形式,为老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近两年已下达度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资金3.8亿元,140个项目启动建设。四川省养老关爱服务地图上线运行,搭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全省24天府银龄社工项目进展顺利,专业化服务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成都市郫都区时间银行改革成效将在全省重点领域改革现场推进会进行书面经验交流。在农村,规范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建设。深入自贡市、南充市、内江市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专项调研,形成《新发展阶段四川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路径思考》,已上报民政部、财政部。制定下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范本)》对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三级体系建设进行规范。项目化推动建网络,布点位。今年投入资金3.1亿元,启动建设6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个县级失能照护中心;提升改造34个公办养老机构4130张床位护理能力;对37个公办养老机构实施设备购置。积极争取中央项目投资,联合省发改委完成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中央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改革农村养老服务管理体制。推动县级设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乡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把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步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直管、乡镇协作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机制。丰富农村养老服务形式内容。推进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探索社会化改革,把社会老人请进来,鼓励农村敬老院走出去,提升服务能力。创新发展慈善+农村养老医疗+农村养老智慧+农村养老新模式,推动机构服务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居家社区延伸,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在城市,加快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逐步建成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拓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到2022年,力争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加强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规划建设一批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功能型机构,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在农村,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集中资源将农村敬老院升级打造成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解决好农村失能老年人养老刚需。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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