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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字体:     】  

尊敬的高善峰委员:

您提出的《创建社区婚介平台,服务适龄未婚青年,助力提高生育率》(第1151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四川省民政厅对2016—2021年全省婚姻登记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相关数据显示,近六年来,全省结婚登记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减幅近30%。据分析,我省结婚登记量不断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适婚群体人口数量下降;二是结婚成本不断攀升;三是婚恋观念日趋多元。您所提出的青年择偶困难确已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民政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将深入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定为民政厅2022年度十件民政大事,指导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积极发挥婚姻登记机关阵地作用,以七夕、520、情人节等特殊节日为载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当事人宣传喜事简办、婚事新办。召开全省婚俗改革推进会,总结试点工作成果,组织试点地区总结交流,深入推进全省婚俗改革工作。

二、大力推动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联合省文明办、省民宗委、农业农村厅、省妇联、团省委印发《关于治理农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从强化教育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引导婚事新办简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六方面提出21条工作措施。

三、加强青年婚恋观教育引导。依托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普及关于两性相处、家庭经营、矛盾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对青年恋爱交友、婚姻家庭生活的心理和行为指导,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和家庭观念。联合团省委、妇联等部门,举办形式多样的婚恋交友活动和婚姻关系讲座,助力青年“脱单”,配合做好青年服务工作。

2002年11月,国务院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发文取消了民政部门对成立国内婚姻介绍机构的前置审批权,成立婚姻介绍机构不需要到民政取得许可证。您提出的“建议创建社区公益婚介平台,扩大适龄单身青年沟通交友渠道,搭建情感交流平台”的建议属于一项创新工作,对于解决青年婚配问题具有积极意义,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宣传、团委、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目前,由于婚介机构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还不完善,“社区公益婚介平台”的经费投入,责任划分,组织运作,实施效果等还需要做进一步研究论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结婚青年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多部门配合继续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婚姻辅导教育,着力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规范性、服务的专业性、覆盖的广泛性、形式的多样性,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经营婚姻和家庭。积极联合团委、妇联、总工会等部门,举办形式多样的婚恋交友活动,助力青年婚恋交友。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