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困境老人服务财力支持的建议》(第1110号建议)收悉,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工作机制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城乡困难老年人关爱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8年,民政厅、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以县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2023年,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等9部门印发《四川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方案》,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着力化解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安全风险。特别是2023年以来,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供养政策出台,更进一步体现了对困难老人的关心关爱。二是制定工作目标。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等重要文件,明确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三是认真谋划落实。民政厅将加大对农村困境老人服务作为我省养老服务工作重点任务,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等指标纳入年度省政府目标考核和四川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督促各市(州)落实工作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台账建立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和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采取抽查、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由省对市(州)、市(州)对县区、县区对乡镇、乡镇对村居的农村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确保农村困难老年人能够得到有效帮扶,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关于权益保障
“十四五”以来,我省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四川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作为养老服务建设重要内容,结合行政区划改革,片区化、集约化布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已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人员机构180余个实现全省县级100%覆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00余个、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位5000余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二是开展关爱活动。实施“爱.惠.家”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在川观新闻、中国社会报等平台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支持。依托四川省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孤寡老人和失能老人数据库摸清工作底数,形成全省孤寡老人和失能老人基础台账,通过“政策找人”、“爱心敲门”、“安心守护”、“慈善关爱”等行动开展关爱活动,惠及200余万困难老人。2023年各市(州)安排专项资金9000余万元开展孤寡老年人各类关爱服务。会同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省体育局等部门,成功举办四川省首届老年艺术节,在遂宁市成功举办艺术节启动仪式,在成都市开展年度汇演,搭建老年人文化艺术活动新平台。三是农村兜底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对象40余万人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建立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标准和低保标准挂钩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以来,连续5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包含农村困境老人服务在内的养老服务发展作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持续强化经费保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不断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县级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建设养老应急救援服务网络。支持慈善力量兴办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的慈善项目,为农村困难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