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民政厅修订了《《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敬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43721000@qq.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附件:20211029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修订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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