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公众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562739389@qq.com
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610061)
《四川省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