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学法学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现将《2018年厅长办公会前学法学政策计划》和《2018年各处室学法参考内容》印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厅长办公会前学法学政策
(一)学习内容。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各处室要结合贯彻实施,及时按程序报请厅长办公会前学习,原则上各处室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厅长办公会前学习。
(二)承担厅长办公会前讲法(政策)任务的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法规政策原文、准确理解法规政策精神、精心准备讲解材料,做到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说理透彻。讲解人原则上当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厅长办公会前讲法(政策)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可同步演示文稿课件或者播放视频资料。承担讲法(政策)任务的处(室)应提前15日将学习材料送厅领导审阅。
(四)厅长办公会前学法(学政策)顺序原则上按照计划安排,因贯彻实施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需要调整计划安排的,请相关处室及时沟通政策法规处,按程序报请厅领导批准同意。
二、关于各处室学法学政策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把学法学政策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结合职责,统筹安排。
(二)各处(室)要围绕民政工作实际,科学、系统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创新学习方法,坚持与法治实践结合,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结合,原则上每月至少应集中组织学习1次。
(三)各处(室)要通过学法学政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学习针对性和学习效果,切实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