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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向“四川省会展行业协会”等30个社会团体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2日   【字体:     】  

经查,下列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社会团体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人:赵磊(028-84423015

社会团体(30个):

四川省会展行业协会

四川省养老产业商会

四川省中药材科技协会

四川省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协会

四川省园艺商会

四川省体育休闲运动协会

四川省医药物流商会

四川省专利协会

四川省机械工业工艺协会

四川省电子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四川省民族地区经济研究会

四川省细胞生物学会

四川省盆景协会

四川省健美健美操协会

四川亚太经济文化研究会

四川省华侨华人学会

四川省经济学会

成都理工大学校友会

四川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四川省老年摄影家协会

四川省蜀蓉摄影协会

四川省贫困乡村经济发展促进会

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

四川省残疾人康复事业促进会

四川省调味品协会

四川省茶叶行业协会

四川省城市规划协会

四川省石油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四川省新闻摄影学会

四川省楚文化研究会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