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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关于因故未参加2020年度年检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28日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字体:     】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四川省民政厅依法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目前集中年检年报期限已过,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未办理年检年报手续。

请因故未办理年检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2021年10月20日前,备齐年检年报相关材料、补检申请及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整改报告,到我局接受相关处理。

本机关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218室、213室

联系人:胡晓娟、文黎明

电  话:028-84423018、84423014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