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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送达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华慈善基金会等4个基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字体:     】  

本机关于2021830日对下列基金会2019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予以立案调查。经查,下列基金会2019年未按照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2019年年度检查不合格。以上事实分别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华慈善基金会2019年度审计报告》、四川飞行教育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审计报告》、四川省洪雅县育才教育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审计报告》、四川省体育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基金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基金会的违法行为为一般。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下列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列基金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规定予以公告下列基金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人员:赵磊

联系电话: 028-84423014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12

具体名单:

乐山市五通桥区福华慈善基金会

四川飞行教育基金会

四川省洪雅县育才教育基金会

四川省体育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