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送达四川巴蜀抗战史研究院等1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7日   【字体:     】  

本机关于2021830日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01231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为特别严重。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收缴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送交本机关,若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本机关将公告作废。

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规定予以公告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人员:赵磊

联系电话: 028-84423014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月14

具体名单:

1.四川巴蜀抗战史研究院

2.四川鼎育软件职业培训学校

3.四川根石家艺术馆

4.四川鸿泽书画院

5.四川康乐老年文化交流中心

6.四川侨爱华侨华人书画院

7.四川省常青保龄球俱乐部

8.四川省顺逸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

9.四川新世纪文化艺术中心

10.四川雅缘书画院

11.四川渝锦足球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