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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送达四川省汽车零配件商会等8个社会团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7日   【字体:     】  

本机关于2021830日对下列社会团体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01231日,下列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通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社会团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为特别严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收缴下列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请下列社会团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将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送交本机关,若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本机关将公告作废。

下列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规定予以公告下列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邮政编码:610061

联系电话: 028-84423014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114

具体名单:

1.四川省汽车零配件商会

2.四川省农场经济发展协会

3.四川省立体农业研究会

4.四川省民族法学研究会

5.四川省政务服务学会

6.四川省武侠文学学会

7.四川省农机安全生产协会

8.四川省正心堂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