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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对四川省川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等16个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04日   【字体:     】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川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16个全省性社会组织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社会团体(10

(一)具体名单

1.四川省川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

2.四川省土壤肥料学会

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

4.四川省药理学学会

5.四川省川联农业机械制造与流通商会

6.四川省通用航空协会

7.四川省烹饪协会

8.四川省冶金经济协会

9.四川省天津商会

10.四川省人才研究会

(二)处罚原因及依据

四川省川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10个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6

(一)具体名单

1.四川巴蜀画派青少年艺术交流中心

2.四川金蝶艺术中心

3.四川三勒浆户外运动俱乐部

4.四川聚力青年网络传媒中心

5.四川省顺逸心理咨询中心

6.四川阳光体育俱乐部

(二)处罚原因及依据

四川巴蜀画派青少年艺术交流中心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19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述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16社会组织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四川省民政厅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