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规定,四川省民政厅决定给予四川省商业摄影行业协会等32个全省性社会组织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一、社会团体(18个)
(一)具体名单
1.四川省商业摄影行业协会
2.四川省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3.四川省副食流通协会
4.四川省影视文艺促进会
5.四川省计算机用户协会
6.四川省城市科学研究会
7.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协会
8.四川省企业信用协会
9.四川省减灾救灾协会
10.四川省纺织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会
11.四川省老教授协会
12.四川国际友好联络会
13.四川省家居用品国际商会
14.四川省五金机电国际商会
15.四川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16.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安全协会
17.四川省川联零售业商会
18.四川省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二)处罚原因及依据
四川省商业摄影行业协会等18个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参加2018年、2019年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
(一)具体名单
1.四川奥园退役运动员创业指导中心
2.四川伯艺职业培训学校
3.川查理网球推广中心
4.四川墨霖文化艺术院
5.四川省创新民族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6.四川狮爱助残公益服务中心
7.四川崴涯户外运动俱乐部
8.四川万通汽修职业培训学院
9.四川毅华国际文化交流发展中心
10.四川中山黄埔书画院
11.四川卓尔电子电气科技研究所
12.四川孝亲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处罚原因及依据
四川奥园退役运动员创业指导中心等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18年、2019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基金会(2个)
(一)具体名单
1.四川金利多慈善基金会
2.四川省天通慈善基金会
(二)处罚原因及依据
四川金利多慈善基金会等2个基金会未按规定参加2018年、2019年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分别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上述受到停止活动3个月行政处罚的32个社会组织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