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烛光教育国际交流基金会:
你们申请“四川烛光教育国际交流基金会”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注销“四川烛光教育国际交流基金会”。自批文下发之日起,你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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