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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四川林跃美术馆成立登记的批复(川民许〔2022〕75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30日   【字体:     】  

林跃、成都艺新引力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等举办者(单位)

你们申请“四川林跃美术馆”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你们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授权机构刻制印章,到开户银行将验资账户变更为基本账户,并将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印模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报四川省民政厅备案。

四川林跃美术馆成立后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担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社会责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道路支持四川文艺双馨事业发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社会风险,加强自身建设。同时,也要发挥社会组织能动性,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城乡社区发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川林跃美术馆在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和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如出现违背民非的社会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甚至转移、套取、侵占、私分美术馆资产等违法违规情形,登记管理机关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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