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许〔2023〕84号
四川艺星艺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注销登记“四川艺星艺术培训学校”的申请和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自批文下发之日起,你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印章、发票印章及其印章、银行账户全部作废,请及时将《法人登记证书》、相关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我厅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销毁印章。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