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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准予四川大千文化艺术展览中心名称变更为四川省大千文化艺术馆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3日   【字体:     】  

川民20256

四川大千文化艺术展览中心:

你单位关于更名为“四川省大千文化艺术馆”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准予你单位更名为四川省大千文化艺术馆。名称变更后不能再以原名称开展活动,请你单位及时将原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你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更名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授权机构刻制印章,到开户银行变更银行账户名称,并将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印模和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