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四川省川联美容美发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5日   字体:[    ]

川民函〔2015465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

四川省川联美容美发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四川省川联美容美发协会筹备组:

你们申请“四川省川联美容美发协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1565

 

抄送: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