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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天府银龄”宣传工作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字体:     】  

四川省民政厅拟对“天府银龄”宣传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要求的社会机构参加比选。

一、比选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府银龄”宣传工作项目

2.项目资金:最高限额25.75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

1.拍摄以老有所为、孝亲敬老、老年人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主题为核心内容的系列公益广告。

2.录制“天府银龄”系列电视访谈。

3.设计“天府银龄”系列公益海报。

4.将“天府银龄”系列公益广告、电视访谈、公益海报等在省级媒体、地铁、网络平台等载体上展播。

四、项目实施时间

该项目计划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六、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编制比选申请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格式附后),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密封完整并加盖鲜章提交至四川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四川省民政厅六楼611办公室,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逾期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规定密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三)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参与比选的机构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2.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回)。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须于8月25日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申请不予受理。

2.若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家,采购人将取消本次比选活动。

3.比选通过专家评审会方式进行,比选结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中标单位。

4.如中标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28-84423060  18200444405

传 真:028-84423060

监督电话:028-84423115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

邮 编:610061

比选申请文件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