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字体:[    ]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四川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机关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寄至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在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公室提交申请,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人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时,应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个人需签名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受理时间: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84423001

传真号码:028-84423050

互联网邮箱:362909124@qq.com(本机关只接受信函申请和现场申请,本邮箱仅用于业务咨询)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

(五)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本省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